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为各科60%。即为:《建设工程经济》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即为合格。
一建各科满分和合格分数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60 | 均为96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建筑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
1、考全科(即考四科)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相应专业(增项)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以上内容是关于一建考试科目合格标准及成绩有效期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就上睿知好学(www.rzedutec.com),这是一个学历提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考试门户网站
本站部分图片和内容来自网友上传和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rzedutec.com/p/1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