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考上研究生或者准备考研的时候,都会关心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读研这几年,到底算不算工龄?
关于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回答“算”或者“不算”。国家在不同时期出台过专门的政策规定,具体要看你读的是硕士还是博士,是本科应届直升、辞职读研还是带薪委培,而且体制内和体制外的认定标准也完全不同。
先说最常见的全日制硕士。如果你是大学本科毕业直接考上全日制硕士,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应届读研,这二到三年是不计算工龄的。原国家教委、劳动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博士生和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教高〔1990〕001号)里写得很清楚,在校学习期间属于非在职人员,不计算工龄。你的工龄只能从毕业后到新单位报到、正式建立劳动关系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国企,应届硕士在转正定级时,起薪和职级起点会高于本科生,比如公务员通常直接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级,这在薪资和待遇上弥补了读研期间没有工龄的差距。
博士研究生的情况则完全不同。根据上述教高〔1990〕001号文件的第一条规定,国内博士生学习期间计算工龄。只要你在学制期限内攻读博士并顺利毕业,这段博士在读时间就会计入工龄。不过这里有一个特殊群体需要注意,那就是本科毕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人办函〔2002〕104号),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前两年视同硕士学习阶段,不计算工龄,从第三年起才开始正式计算工龄。
再说在职人员去读研的情况。这可以分为三种实际类型:
第一种是原单位派出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或者保留人事关系的在职脱产读研。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这类人员在读研期间正常计算工龄。
第二种是读非全日制研究生。你本身没有辞职,平时一边在单位上班,一边在周末或节假日上课,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都在正常进行,工龄自然是一直连续累计的。
第三种是工作几年后辞职,脱产去考全日制硕士。读研的这几年不能算工龄,但是你辞职前已经工作的那几年工龄,只要档案材料和社保缴纳记录齐全,毕业重新工作后可以与后来的工龄合并计算,之前攒下的工龄不会作废。
这里举一个我身边的真实例子。我有一位朋友本科毕业后在一间企业干了三年,后来辞职考取了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他通过公开招聘考入了一家省属国有企业。入职定级时,人事部门明确告诉他:全日制读研的这两年不计入工龄,但他辞职前工作的那三年工龄,完全可以合并计算。人事部门通过审核他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原单位离职证明,把这三年工龄全部认了下来。因为累计工龄满三年,他入职当年就按规定享受到了五天的带薪年休假,而同批入职的应届硕士当年是没有带薪休假的。
这里还必须理清一个关键区别:人事档案上的“工龄”并不等同于社保系统里的“缴费年限”。很多朋友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
在体制内单位,工龄主要用来核定基本工资档次、晋升年限、评定职称以及计算带薪年休假天数。但是现在的退休养老金计算,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核心看的是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你在学校读书期间,学校通常只给你购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哪怕你读博士期间国家政策承认你算工龄,但在社保系统中,只要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这段时间就无法算作社保缴费年限。这一点在教育部对全国人大代表相关建议的公开答复中也明确说明过。
如果你之前有过工作经历,读研毕业后打算去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或者规范的大型企业,建议你按照以下步骤处理好自己的工龄认定:
先做 A:从上一家单位离职时,务必拿到盖有单位公章的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在当地社保局打印一份完整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然后做 B:在研究生毕业调转个人人事档案时,仔细核对档案袋内的材料清单,确保里面装有上一份工作的劳动合同、招录审批表或离职证明等原始纸质凭据。
最后做 C:入职新单位之后,在填写入职登记表或《干部履历表》时,将考研前的工作经历如实写清楚,并把准备好的社保流水和离职证明原件交给人事部门,申请工龄合并认定。
先做准备,再核档案,最后递交申请,这样能帮你更快完成工龄合并,避免在日后定薪、休假或者评职称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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